一、申請期限:112年 9 月7日~9 月1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接受雙主修之單位、名額及申請資格如附件一。
二、申請時須檢附長庚大學碩士班加俢雙主修申請書如附件二。
三、長庚大學碩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如附件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