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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說明
  1. 依本校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規定,自105學年度(含)起入學之碩士班(含碩士在職專班)與博士班學生,應完成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課程並取得修課證明。學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成績審核時,繳附課程修課證明。未完成本課程之學生,不得申請學位考試。
  2. 入學研究生:1學期請於41日後、第2學期請於111日後,以「必修學生」身分登入該中心網站俢課,登入帳號為學號,預設密碼為學號後5碼,切勿自行申請帳號修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