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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所轉所申請作業
辦理程序

  1. 113學年度第2次轉所作業申請期限為113年5月20日至113年5月24日。
  2. 轉所名額及相關規定於學期中公告。
  3. 填寫轉系(所)申請書。(至下載專區註冊類下載「轉系(所)申請書」)
  4. 轉系(所)申請書附上轉入研究所要求之資料送至研教組,由研教組轉交資料至各所。
  5. 各所進行轉所審查作業。
  6. 召開轉所審查委員會決定轉所錄取名單。
  7. 轉系(所)結果預定開學前公告,並個別以書面通知。
  8. 其他有關轉系相關事項,請詳閱本校學生申請轉系(所)辦法。
  9. 113學年度第2次轉所甄選方式一覽表
  10. 連絡人教務處研教組陳小姐分機50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