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部辦理學分抵免注意事項
一、步驟:
校務資系統→點選電子表單「線上核簽管理系統」提出學分抵免申請表(112年8月21日起開放系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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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初審 ↓ 科目老師審查 ↓ 開學第二週至電子表單「線上核簽管理系統」點選「流程追蹤」查詢審查結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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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辦理與流程:
1.抵免學分之申請,應於112年8月21日至9月1日內辦理完畢。
2.請於112年8月21日起登入校務資系統→點選電子表單「線上核簽管理系統」提出學分抵免申請表。(系統送出後即無法提出更改)。
3. 請上傳原校「歷年成績單」、「修業證明書」、「課程大綱網址」至「線上核簽管理系統」,並將上傳附件之「歷年成績單」正本資料繳交教務處註冊組。
4.相關核簽流程:學生填單及上傳相關文件→註冊組初審學分抵免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正本→科目老師審查→學生確認抵免結果→系主任複核→教務處審核→註冊組確認抵免結果。
5.學分抵免申請表流程,詳如系統操作說明(學生、科目老師、系所主管)。
三、抵免說明:
1.已提出申請抵免學分且通過之科目,如系統已自動轉檔之必修課或已選修此課程,請務必於開學第二週自行上網退選,否則將造成已選課未到課,成績零分之結果。
2.各系必修、選修科目需於入學本校前修讀及格,並至入學時未超過5年者(含);通識課程、體育及軍訓課程需於入學本校前修讀及格,並至入學時未超過10年者(含),始得辦理抵免。
3.原校修習科目如欲抵免本校課程者,請上傳課程大綱網址,以利教師審查。(如無課程大綱網址,請將課程大綱檔案,上傳至附件)
4.抵免軍訓課程者,需填寫並上傳免修在校軍訓課程申請表至線上核簽管理系統。(限轉學生,因111學年度起入學新生,無需修習軍訓課程)
四、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長庚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,各系、所、中心另有特別規定者,依其規定辦理。
五、抵免學分審查結果,請於開學第二週至電子表單「線上核簽管理系統」點選「流程追蹤」查詢。
六、聯繫老師請參考學校分機表
https://www4.is.cgu.edu.tw/extphone/general/phone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