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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程相關流程作業時間:

作業項目

作業時程

學程申請

可随時登入【線上核簽系統】申請  025A

暑期學程-第一次選課

預計第二學期第9週

暑期學程-第二次選課

六月期間,確切日期依公告為主

暑期學程-上課

預計第二學期結束後,後二週開始上課

暑期學程-停修

依課程進度一半以前提出申請,停修不退費

教務類 Q&A
Q1: 何謂暑期跨領域學分學程(以下簡稱暑期學程)?
A: 為使學生彈性修課,有效規劃未來藍圖,故自每學年的暑假辦理跨領域學分學程(以下簡稱暑期學程),以學分制取代修業年限;除完成系上規定的最低畢業學分(含暑期學程),另須完成校規定的畢業門檻。修完畢業學分(含暑期學程課程)即可申請畢業,最快三年就能提前畢業。
Q2: 學校有哪些學系提供暑期學程?
A: 本校共有8個暑期學程。
Q3: 暑期學程申請資格?
A: 對象為自105學年度入學後之本校大學部學生。
Q4: 暑期學程申請時間?
A: 可随時可登入【線上核簽系統】申請
Q5: 申請流程?
A: 至【線上核簽系統】025A 填單申請
Q6: 暑期學程的上課期間?
A: 預計第二學期結束後,後二週開始上課
Q7: 何時開放暑期學程選課?費用計算與繳納方式為何?
A: 學生於第二學期之第9週或上課前兩週,持暑期學程課程加選單及繳款單至總務處出納繳費後,至教務處辦理選課。費用按學分數計算,暑期學程課程每學分3,000元。
Q8: 退費機制?
A:

課程因停開或退選時,若已繳納學分費者,可憑繳款單申請退費至學生帳戶。

學生請先至教務資訊系統設定學生本人的帳戶 (非家長名字帳戶)

Q9: 如何辦理暑期學程課程停修?
A:

須於該門課程之教學授課進度完成一半前,至教務處辦理停修。停修課程不計成績、學分,不予退費,並於歷年成績單上予加註「停修」。

範例說明:若該課程共計20堂課,須於第10堂課(不含)之前辦理;若於第10堂當天至教務處申請停修,恕不受理。
Q10: 未申請暑期學程學生是否可修課?
A: 可以,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之本校學生始得修習。(詳情請參照 Q7)
Q11: 若正式申請後,未完成暑期學程課程,是否可納入畢業學分?
A: 已修畢之暑期學程課程學分,得依原學系規定學期之畢業條件,採計為畢業學分。
Q12: 暑期學程課程於成績單上如何顯示?
A: 會於「歷年成績單」上顯示暑期學程成績。
Q13: 修習暑期學程於大三暑假提前畢業者,是否可於當年度九月入學本校碩士班?
A: 視同應屆畢業生可先報考本校碩士班,須於入學年度註冊日前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,否則取消入學資格。
Q14: 外校生是否可藉由申請跨校選課,辦理修讀暑期學程相關課程?
A: 未開放校外生跨校選課,暑期學程 限 本校學生修讀。
Q15: 若已完成暑期學程,但尚未完成學校規定的英文畢業門檻、深耕時數、或通識中心課程,可否提前畢業?
A: 不可以,完成暑期學程,同時須完成學校所規定之畢業門檻,始可提前畢業。
   
學務類 Q&A
Q1: 暑期學程修課費用是否能辦就學貸款?
A: 不可以,暑期學程修課採學分費收取,學分費不符就學貸款要件,故無法提出申請。
Q2: 暑期學程學雜費是否能辦理學雜費減免?
A: 目前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每學年僅辦理2次,暑期學程無法辦理。
Q3: 是否須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?
A: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之保險期間為8/1至次年7/31,學生無須額外投保。惟跨當學年度第2學期與次學年度第1學期,保險費將於當學年度第2學期與次學年度第1學期收取。如學生修完暑期學程課程後畢業,其8月份將不在保險期間內。
Q4: 暑期學程是否仍有導師,有問題可以找導師協助嗎?
A: 因導師聘期為1年,故暑期學程仍有導師輔導,各系輔導教官均結合校安中心勤務規定實施24小時值勤。
Q5: 修讀暑期學程課程如果需住學校宿舍,如何申請?住宿費如何計算?
A: 採暑假住宿規定辦理。
Q6: 若於暑假中臨時有事無法上課,是否須辦理請假?
A: 暑期學程之出缺勤狀況,仍會影響學科成績,請假手續請比照辦理。
Q7: 若學生要提前畢業,如何完成深耕學園課程規定?
A: 詳見【學務處】提前畢業學生深耕修課須知